备案进度:


报备阶段-主办者录入: 表示您还没有提交ICP信息至备案系统,需要您尽快填写完整后提交。

报备阶段-待接入商审核: 表示您的信息已经提交给我们,我们会根据您邮寄的资料以及ICP进行核验。

报备阶段-退回主办者修改: 表示我们没有审核通过您的信息,登陆您的备案系统就会看到具体退回原因,修改后可再次提交。

报备阶段-待管局审核: 表示您的信息已经通过我们的初步审核,并提交至通信管局里。

报备阶段-退回接入商修改: 表示管局将您的备案信息退回给我们,我们会根据退回原因的不同退回到主办者或者做出相应处理。

  常见问题解答:


1,我需要备案,请问怎么办?

   答:请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。

2,我的备案怎么样了? 或 我的备案什么进度?

   答:如果是新备案,请登录您的备案系统查询如果是老备案,请提供您备案主体、域名、主体备案号。

3,我是个人,都能备案什么网站?

   答: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备案的话,那么不能备案企业公司性质网站,不能备案带有盈利性质网站,(例如团购、商城等),不能备案违

       法违规内容的网站,其他类别都可以备案。

4,老的ICP网站备案密码丢失?

   答:1,登陆工信部网站www.miitbeian.gov.cn,在右下角有"找回备案密码"按钮,选择备案号所在省,在跳出的网页中,输入"备案

       号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",输入完成提交后。如果信息填写正确,系统会向您当年注册时的E-mail和手机发送新备案密码。

       2,通过联系管局下载填写相关表格取回备案密码。在工信部网站www.miitbeian.gov.cn-政务公开-点击备案号所在当地管局网站入

       口,下载相关的备案密码找回申请表,按表格要求填写后传真给当地管局

5,主办者冲突如何处理?

   答:主办者冲突就说明该主体已经存在过备案,不能重新备案了,可以选择。

      1,在老备案的基础上新增或者追加。

      第一步:了解备案文档 2、3项

      2,注销主体,在工信部网站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-政务公开-点击备案号所在当地管局网站入口,下载相关的备案注销申请

       表,按表格要求填写后传真给当地管局。

6,域名冲突如何处理?

   答:域名冲突说明该域名已经存在备案号,可能该域名以前被他人注册使用并且备案过,以前的所有者现在不使用这个域名,而被您注

       册下来,由于之前的备案信息未注销,导致您现在域名冲突,无法备案!可以联系当地管局将原有的备案撤销后再重新备案。

7,怎么查我是否有备案号?

   答:管局备案查询系统 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/publish/query/indexFirst.action

8,什么是空壳网站?

   答:一个网站的备案存在3个部分 主办者信息 网站信息 接入商信息。空壳网站也就是没有接入商信息的备案,这样的备案是无法进行

       使用的,必须连接接入商重新接入。

9,ICP网站备案的审核时间要多长?

   答,资料正确无误提交到管局后7-20个工作日,具体时间根绝各地管局审核备案速度快慢来决定。

10,我的备案号为什么被收回?

   答:如果收到管局通知备案号被收回,很有可能是管局对您的备案信息进行抽查核验时发现信息虚假,信息不符,空壳网站,

       违法网站等。

11,为什么我的备案资料作废了?

   答:您的备案资料到我司后,备案专员会马上审核,如果有错误会通知您修改,并且将ICP信息退回。如果您在1个月内通知多次的情况

       下依然不配合修改备案信息的话,我们将会将您的资料作废处理。所以请接到通知的客户都尽量配合我们的工作,确保您的备案顺

       利进行。

12,关于网站备案前置审批的相关说明?


   答: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) 第五条规定:"从事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

       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,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

       案手续前,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。"通信管理局严格按照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

       第292号)第五条的政策执行互联网备案信息审核。前置审批的相关机构:

       A、非经营性

          1. 文化厅(文化)

          2. 新闻出版局(出版)

          3. 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(新闻)

          4. 教育厅(教育)

          5.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药品和医疗器械)

          6. 卫生厅(医疗保健)

          7. 广播电影电视局(广播电影电视节目)

       B、经营性 通信管理局(电子公告;广告业务;网络游戏;电子商务;有偿信息;电子邮箱;搜索引擎;即时通信等)相关机构的

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方式,请咨询当地各主管部门,我司不负责相关咨询工作。凡涉及上述需要办理相关前置审批的网站,需先向对应的前置审

          批主管机关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,并获得审核同意。相关网站在取得前置审批的资质以后,请将相关前置审批的文件扫描上传到

          备案系统.

等待管局核验注意事项:


在这个阶段的备案,已经提交给管局了,就只能耐心的等待管局审核。

管局审核通过后,会下发备案号,会有邮件或者短信通知。

在管局审核期间,备案信息是无法修改或者变更的。

不论信息正确与否,都只能等待管局批复结果才可进行其他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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